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怎么辦? - 行測知識
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怎么辦?減小字體增大字體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怎么辦?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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