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 行測知識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建設單位的主要安全責任包括: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xiàn)場及毗鄰區(qū)域內(nèi)地下管線及其他有關的真實、準確、完整資料;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在規(guī)定期內(nèi),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應將拆除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zhì)等級的施工單位。應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有關資料報送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用戶名:!查看更多評論

分值:100分55分1分

內(nèi)容:!

通知管理員驗證碼:點擊獲取驗證碼

2012國家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基礎知識-單位犯罪 - 常識判斷

2012國家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基礎知識-單位犯罪減小字體增大字體2012國家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基礎知識-單位犯罪

1.單位犯罪的概念與特征

《刑法》規(guī)定: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guī)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單位犯罪的特征:

(1)犯罪主體必須是單位,即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和團體;

(2)單位犯罪的主觀方面必須有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并且作出犯罪決定的是單位集體或其負責人;

(3)必須實施了犯罪行為;

(4)單位犯罪,法律有規(guī)定的才處罰。

2.單位犯罪的刑罰

我國刑法在處罰單位犯罪時采用兩罰制原則。即對單位犯罪既處罰單位,又處罰其機關的自然人或者行為人。

單位犯罪的刑罰具體為:

(1)對單位判處罰金;

(2)對其直接負責的主觀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判處刑罰,包括判處可以適用于自然人犯罪的一切刑罰方法;

(3)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用戶名:!查看更多評論

分值:100分55分1分

內(nèi)容:!

通知管理員驗證碼:點擊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