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軍隊文職人員招聘崗位能力法律常識備考之刑法50條(一)
刑法常識50條(一) 第1條刑法是規(guī)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 第2條我刑法的基本原則有①罪刑法定原則②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③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第3條罪刑法定原則是法無明文規(guī)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guī)定不處罰。 第4條刑法的空間效力是指刑法對地和人的效力,它是解決一個的刑事管轄權的范圍問題。有四個原則:屬地管轄原則、熟人管轄原則、保護管轄原則、普遍管轄原則。 第5條屬地管轄權,凡在中華人民共和領域內(nèi)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船舶或者航空器內(nèi)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第6條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fā)生在中華人民共和領域內(nèi)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領域內(nèi)犯罪。 第7條屬人管轄權,中華人民共和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領域外犯本法規(guī)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guī)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9條外人在中華人民共和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guī)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第10條對于中華人民共和締結或者參加的際條約所規(guī)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nèi)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法律一直以來都是軍隊文職人員招聘常識考試的必考科目,各位考生可要認真看奧,最后紅師教育李鈺和黃利粉老師預祝各位考生在2018年軍隊文職人員招聘中取得好成績,洋洋得意!記得還有連載奧。
2018年考試法律常識習題(3)
1.經(jīng)傳喚調(diào)查,某區(qū)公安分局以王某網(wǎng)上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決定對王某處以5日行政拘留,并處500元罰款。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傳喚王某時,某區(qū)公安分局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jù)告知王某B.傳喚后對王某的詢問查證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C.如王某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應向市公安局申請D.如王某對處罰決定不服直接起訴的,應暫緩執(zhí)行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2.甲、乙、丙三人合謀在當天夜里去丁家放火燒死丁及其家人,丙因害怕事情敗露承擔刑事責任而沒敢去,當夜甲、乙二人放火燒死了丁及其家人。丙的行為屬于()A.犯罪預備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不構成犯罪3.一般的講,行政復議應在收到復議申請書之日起()內(nèi)作出復議決定。A.一個月B.兩個月C.三個月D.半年4.行政機關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jīng)生效的行政許可時,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A.追究責任B.給予處罰C.給予補償D.給予賠償5.下列表述與其所包含的法的原則對應錯誤的是()A.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平等原則B.當事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判斷,去從事民事活動,國家一般不干預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當事人的選擇──自愿原則C.當事人在進行民事活動時遵循基本的交易道德,以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各種利益沖突和矛盾,以及當事人的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沖突和矛盾──誠實信用原則D.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公序良俗原則下面是參考答案與解析。如果你認為題目或解析有誤,。1.『解析』A?!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82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jù)告知被傳喚人,A項正確?!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83條規(guī)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guī)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B項錯誤。《行政復議法》第12條規(guī)定,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因此,王某可以向市公安局或者區(qū)政府申請行政復議,C項錯誤。《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7條規(guī)定,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zhí)行行政拘留的申請,D項錯誤。2.『解析』D。犯罪預備是指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如預備犯罪工具、創(chuàng)造犯罪條件等,未能著手犯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的行為。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因此,丙的行為只是具有犯罪心理,但并沒有開始著手準備犯罪,并不構成犯罪。3.『解析』B。根據(jù)《行政訴訟法》第38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復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nèi)作出決定。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4.『解析』C?!缎姓S可法》第八條規(guī)定:行政許可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予行政許可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jīng)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5.『解析』D。D項是我國《憲法》第51條的規(guī)定,體現(xiàn)的是禁止權利濫用原則,即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中必須正確行使民事權利,如果行使權利時損害他人同樣受保護的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時,則構成權利濫用。而公序良俗原則是現(xiàn)代民法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是指一切民事活動應當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因此D項錯誤,當選。提示1:已經(jīng)確定,在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報名,12月10日筆試,應現(xiàn)在著手提前復習準備,點此訂購提示3:關注“軍隊文職招錄平臺”,回復關鍵字“資料”,即可領取軍隊文職考試免費復習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