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稅收實體法與稅收程序法-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19 12:18:42稅收實體法與稅收程序法一、稅收實體法(重點掌握)稅收實體法:規(guī)定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實體權利、義務的法律規(guī)范總稱。是稅法的核心部分。稅收實體法結構的特點:規(guī)范性(一稅一法)、統(tǒng)一性(稅收要素固定)。涉及實體法的六個要素,分別是: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稅率、減稅免稅、納稅環(huán)節(jié)、納稅期限。(一)納稅義務人1.含義:稅法規(guī)定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2.與納稅人有關的概念:(1)負稅人:實際負擔稅款的單位和個人。不一致的原因:價格與價值背離,引起稅負轉移或轉嫁。納稅人與負稅人有時一致,如直接稅(所得稅)。納稅人與負稅人有時不一致,如間接稅(流轉稅,具有轉嫁性)。(2)代扣代繳義務人有義務從持有的納稅人收入中扣除其應納稅款并代為繳納的企業(yè)、單位或個人。(3)代收代繳義務人有義務借助與納稅人的經濟交往而向納稅人收取應納稅款并代為繳納的單位。(4)代征代繳義務人因稅法規(guī)定,受稅務機關委托而代征稅款的單位和個人。(5)納稅單位(了解)申報繳納稅款的單位,是納稅人的有效集合。(二)課稅對象 掌握1.含義:課稅對象是稅法中規(guī)定的征稅的目的物,是征稅的依據,解決對什么征稅。2.作用 基礎性要素:(1)是區(qū)分稅種的主要標志,(2)體現(xiàn)征稅的范圍,(3)其他要素的內容一般都是以課稅對象為基礎確定。3.與課稅對象有關的3個要素:(1)計稅依據(稅基)計稅依據:稅法規(guī)定的據以計算各種應征稅款的依據或標準。

2020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哲學知識:實體作為整體-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20-03-06 18:37:0017世紀荷蘭哲學家斯賓諾莎在其《倫理學》中提出的關于萬物本原的命題。斯賓諾莎認為,實體就是自己規(guī)定自己、自己說明自己的東西,實體是唯一的,它不依賴于其他的事物而獨立自在,事實上,也根本不可能在實體之外再去設想任何其它的實體。實體是自因的,它本身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而無須借助于其他事物而獲得自己的存在。據此,斯賓諾莎反對用外因論和目的論來說明實體,認為實體世界的萬事萬物都是處于相互作用和相互聯(lián)系的整體之中,盡管從局部來看,這一事物為另一事物的原因,但是,就它們是相互作用和聯(lián)系多形成的整體來看,它們存在的原因卻只能在這些事物的相互聯(lián)系中去尋找,因此,實體仍然是實體自身的原因。在斯賓諾莎看來,實體這個整體系統(tǒng)在空間上是無限的,在時間上是永恒的,實體作為整體,不受任何外在東西的限制,它沒有開端,也沒有終點。斯賓諾莎在自己的著作中,還經常把實體稱為 神 或 自然 。根據實體的本質,斯賓諾莎認為,神是萬物內在的原因,神在自然之內,而不在自然之外,神的存在與行動也須基于一種自然的必須性,神在自身之內產生兆斤毫并說明自己,神的力量就是自然的力量。由此可見,通過實體在自身之內并通過自身說明自己的觀點,斯賓諾莎把 神 拉到了 自然 的水平,或者說是把 自然 提升為 神 ,這是一個了不起的功績。他的實體論中的世界自己說明自己的觀點無疑對哲學的發(fā)展說作出了重要的貢獻。通常稱斯賓諾莎的實體說是一種泛神論的無神論或泛神論的唯物論,這是不無道理的。